烯酰吗啉PD20110921
- 登记证号
- PD20110921
- 农药名称
- 烯酰吗啉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9-6
- 批准日期
- 5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烯酰吗啉5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花椰菜 | 霜霉病 | 30-50克/亩 | 喷雾 |
| 苦瓜 | 霜霉病 | 40-60克/亩 | 喷雾 |
| 菠菜 | 霜霉病 | 30-35克/亩 | 喷雾 |
| 黄瓜 | 霜霉病 | 30-50克/亩 | 喷雾 |
1、于发病初期开始施药,结合田间病情发展连续用药3-4次,间隔7天左右,遇阴雨、多雾气候条件,应缩短施药间隔时间。 2、使用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。 3、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。
该产品是杀卵菌纲真菌杀菌剂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黄瓜霜霉病、花椰菜霜霉病、苦瓜霜霉病和菠菜霜霉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.产品在黄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;在花椰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苦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菠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 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4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5.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6.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皮肤接触和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反复冲洗15-20分钟;不慎吸入,应迅速移至空气流通处;污染衣物,应立即脱下受污染的衣物;如误服,不能催吐,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