硫虫酰胺PD20211367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367
- 农药名称
- 硫虫酰胺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9-2
- 批准日期
- 10%
- 备注
- 2023年5月24日,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宇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硫虫酰胺1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甘蓝 | 小菜蛾 | 30-40毫升/亩 | 喷雾 |
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用药,施药1次,植株叶面均匀喷雾。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
属于酰胺类新型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根部内吸活性。害虫摄入后迅速停止进食、肌肉瘫痪,直至死亡。按照推荐的技术使用,可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,并具有较长的持效期。
1.本品与氯虫苯甲酰胺存在交互抗性,避免与具有相同作用机理的28族杀虫剂如氯虫苯甲酰胺混用。2.本品有皮肤刺激性,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。施用人员在配药时佩戴橡胶手套,施药时穿上长筒橡胶雨靴,作业结束后及时淋浴、更衣。3.本品应避免与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接触。4.操作本品时应禁止饮食、吸烟和饮水等。5.使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6.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内。7.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、操作和贮藏本品。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。8.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9.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10.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1.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;3.皮肤接触:应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,尽快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严重者,请就医;4.溅入眼睛,应立即翻开上下眼睑,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如又不适感觉,请就医;5.误服,应立即携带标签,就医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6.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混合储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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