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WP20160064
- 登记证号
- WP20160064
- 农药名称
- 杀虫气雾剂
- 农药类别
- 卫生杀虫剂
- 剂型
- 气雾剂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0.49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广东信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30
- 批准日期
- 0.49%
- 备注
- 2023年7月9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梦达日用品有限公司。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Es-生物烯丙菊酯0.39%
右旋苯醚氰菊酯0.1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室内 | 蚂蚁 | / | 喷雾 |
| 室内 | 蚊、蝇、蜚蠊 | / | 喷雾 |
| 室内 | 跳蚤 | / | 喷雾 |
罐体应垂直使用。驱杀蚊、蝇时,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。驱杀蜚蠊(俗称蟑螂)、蚂蚁、跳蚤时,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。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,关闭门窗,20分钟后打开门窗,充分通风后方可进入房间。
本品选用ES-生物烯丙菊酯、右旋苯醚氰菊酯配制而成,能有效驱杀家庭、办公室等室内场所的蚊子、苍蝇、蟑螂、跳蚤和蚂蚁。
1.勿近火和高温喷雾,勿喷射在食品和人体及皮肤上,勿拆撬、敲、穿刺和在火中焚烧。2.使用后注意通风,勿倒置使用。用后洗手。3.对家禽、鱼类、蜜蜂有毒,避免在鱼塘、蚕室用其附近使用。4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5.本品属压力包装,切勿毁坏及焚烧,勿近火喷射,空罐勿投入火中。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。
本品无特效解药剂,如不慎食入立即清理口腔并请就医,皮肤接触或溅入眼内,用大量水冲洗。
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,严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;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不得于易燃、易爆品混放。远离热源或火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品等混合储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