啶虫脒PD20161056
- 登记证号
- PD20161056
- 农药名称
- 啶虫脒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30
- 批准日期
- 5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啶虫脒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柑橘树 | 蚜虫 | 2500-5000倍液 | 喷雾 |
| 芹菜 | 蚜虫 | 24-36毫升/亩 | 喷雾 |
| 萝卜 | 黄条跳甲 | 60-120毫升/亩 | 喷雾 |
1.在柑橘树若蚜发生盛期开始施药,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施药,注意喷雾要均匀。在芹菜蚜虫发生高峰初期初期,萝卜黄条跳甲发生初期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,请勿施药。 3.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在芹菜上使用,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7天;在萝卜上使用,每季最多使用2-3次,安全间隔期为14天。
本品是一种吡啶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较强的渗透作用,对柑橘树蚜虫有较好防效。
1、施药时工作人员要穿防护服,戴防护口罩、手套等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工作后立即洗净手、脸等裸露部位。 2、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类型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4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6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1中毒症状:头晕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,肌肉震颤、轻度流涎,严重者伴有血尿。随后有精神萎靡等症状。 2不慎接触皮肤,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干净。 3不慎溅入眼内,可用2%碳酸氢钠液或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4若误服中毒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可用2%-4%碳酸氢钠液洗胃。保持安静,对症治疗。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、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