噻虫·吡蚜酮PD20161011
- 登记证号
- PD20161011
- 农药名称
- 噻虫·吡蚜酮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水分散粒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30
- 批准日期
- 3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吡蚜酮20%
噻虫嗪1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桃树 | 桃蚜 | 3500-4500倍液 | 喷雾 |
| 水稻 | 稻飞虱 | 4-6克/亩 | 喷雾 |
1、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和桃树蚜虫卵孵化盛期和低龄若虫初期使用,注意均匀喷雾。 2、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3、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在桃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本品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并具有强内吸传导性和内吸活性。具有高效、单位面积用药量低、持效期长的特点,对水稻稻飞虱和桃树桃蚜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2、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3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、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1.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. 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,再用肥皂清洗,然后用清水冲净。3. 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4. 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 需进行人工呼吸。请医生诊治。5. 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