霜脲·锰锌PD20161010
- 登记证号
- PD20161010
- 农药名称
- 霜脲·锰锌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2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辽宁省海城园艺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30
- 批准日期
- 72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霜脲氰8%
代森锰锌64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黄瓜 | 霜霉病 | 133-167克/亩 | 喷雾 |
1、品应用于发病初期,中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病情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。 2、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3、本品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本产品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脲类农药的混剂。具有接触和 局部内吸作用,可抑制孢子萌发,同时具有保护性杀菌剂的作用。 可用于黄瓜霜霉病早期预防和发病时施药。
1、本品由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脲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 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 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 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 3、本品不可与铜制剂、强碱性物质混用。在喷过铜、汞、碱性 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。 4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5、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 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。
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头痛、头晕、乏力, 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,血压下降,呼吸抑制等。 对眼有轻微的刺激作用。误食者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对症治疗。 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皮肤和眼睛污染后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,尤其 眼睛要冲洗15分钟以上。误服中毒要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潮处,远离火源。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同运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