藜芦根茎提取物PD20161004
- 登记证号
- PD20161004
- 农药名称
- 藜芦根茎提取物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可溶液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0.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北阔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30
- 批准日期
- 0.5%
- 备注
- 2024年3月20日,增加观赏月季蚜虫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藜芦胺0.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小麦 | 蚜虫 | 100-133克/亩 | 喷雾 |
| 观赏月季 | 蚜虫 | 300-500倍液 | 喷雾 |
1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2.小麦蚜虫发生期用药,施药时均匀、周到。3.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,用水量30-50公斤/亩;观赏月季蚜虫发生初期施药,可施药2次,间隔7—1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经虫体表皮或吸食进入消化系统,造成局部刺激,引起反射性虫体兴奋,继之抑制虫体感觉神经末梢,经传导抑制中枢神经而致害虫死亡。可用于防治小麦蚜虫、观赏月季蚜虫。
1.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2.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、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3.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;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6.本品不可与呈强酸、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.中毒症状:结膜和粘膜有轻度充血,严重时伴有恶心、呕吐。2.治疗措施:误服,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,用鞣酸或活性洗胃液洗胃,静脉滴注葡萄液,肌肉注射阿托品等对症治疗。3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4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1.本品应贮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本品应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物品同储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