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WP20210191
- 登记证号
- WP20210191
- 农药名称
- 电热蚊香液
- 农药类别
- 卫生杀虫剂
- 剂型
- 电热蚊香液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.2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1.2%
- 备注
- 2023年5月24日,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。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氯氟醚菊酯1.2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室内 | 蚊 | / | 电热加温 |
旋出蚊香液的瓶盖,将瓶子拧紧在电加热器上,接通电源(220V电源),保持芯棒向上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时即可使用。蚊香液用完后,请购买补充装更换。
采用拟除虫菊酯原药制成,1瓶(45毫升)可持续60晚(以每晚使用8小时计)有效驱蚊。
●本品与灭害灵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效果更佳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使用时注意通风;●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;●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●过敏者禁用;●用后洗手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●仅用于室内。
若不慎误服,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和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
产品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(低温)的库房中,贮存时,严防潮湿和曝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远离儿童,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。严禁猛烈撞击,且不可倒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