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铵膦PD20211670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670
- 农药名称
- 草铵膦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溶液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00克/升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200克/升
- 备注
- 草铵膦质量分数18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草铵膦200克/升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非耕地 | 杂草 | 300-5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1、本品应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。2、非耕地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,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,以防产生药害。
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,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,施药后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及铵的过量积累、叶绿体解体,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,最终导致杂草死亡。对非耕地的杂草有较好防效。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,无刺激性气味。
1、使用时穿戴长衣、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措施,施药时不能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等。工作结束后,应用肥皂、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2、建议在水产养殖区,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流入湖泊,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。3、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,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田间或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4、建议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或采用最外围桑树作为隔离带,以降低对家蚕的风险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6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
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。 1.溅入眼睛: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症状持续,就医。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不慎吸入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。 2.若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诊治。 3.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及时就医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