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草·草铵膦PD20211665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665
- 农药名称
- 氟草·草铵膦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7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77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草铵膦70%
丙炔氟草胺7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非耕地 | 杂草 | 45-55克/亩 | 茎叶喷雾 |
1.于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。 2. 使用中注意避免飘移药害,避免药液喷到作物绿色部位,飘移移到邻近作物田。
本品是丙炔氟草胺和草铵膦复配的除草剂;该产品具有活性高、除草速度快、杀草谱广、持效期长的特点。 对非耕地杂 草有较好的防效。
1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长衣长裤,戴手套、口罩、眼镜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 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 3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 4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;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洗涤器具后的废水和未使用完的药液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。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 5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7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。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 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; 2、眼睛接触: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 3、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 4、如误服,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