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磺草胺PD20211633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633
- 农药名称
- 甲磺草胺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4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磺草胺4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甘蔗田 | 一年生杂草 | 60-9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1.甘蔗种植后出苗前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土壤喷雾施药1次,每亩兑水30—50公斤。2.施药时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,以免产生药害。3.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4.本品持效期长,药后90天内不得种植其他作物。5.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本品是三唑啉酮类除草剂,通过抑制叶绿素合成使叶片迅速干枯、死亡。用于防除甘蔗田一年生杂草。
1.本品不适用于砂质土壤,不能施用于任何灌溉系统中。2.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性,使用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、护目镜,穿干净防护服。工作结束后应清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3.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,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河塘等水体。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,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。4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。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6.禁止与氧化剂接触。7.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。
1.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2.若溅入眼内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如吸入,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4.若误服,饮大量水催吐,保持安静,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殊解毒剂。
包装件应储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防雨、阴凉的库房中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运输时确保不泄漏、不损坏、不倒塌,并要防曝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