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铵盐PD20211608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608
- 农药名称
- 草甘膦铵盐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溶粒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86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安徽喜丰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86%
- 备注
- 草甘膦铵盐95%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草甘膦86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非耕地 | 杂草 | 95-185克/亩 | 茎叶喷雾 |
1.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,茎叶喷雾施药1次。 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,应选用高剂量。2.本产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,防止产生药害。 3.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、放牧、翻地等。
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灭生性内吸除草剂,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,使杂草枯死。可有效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。
1.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,用清水稀释药剂,否则会降低药效。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护目镜、雨靴等,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、吸烟、饮水。施药后,及时彻底清洗器械,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。3.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4.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大量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。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
1.本品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,严防潮湿和日晒。2.不能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盛装。3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4.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放混运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
草甘膦铵盐含量:95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