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铵·草甘膦PD20211591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591
- 农药名称
- 草铵·草甘膦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溶液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6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36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草铵膦6%
草甘膦3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非耕地 | 一年生杂草 | 208-336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1.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,定向茎叶喷雾,注意不要喷到其他作物绿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喷雾要均匀,避免重喷或漏喷,也不得随意增加用药量。2.不能使用过硬水或污水,必须用清水配药,现配现用,不宜久置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。3.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、放牧、耕翻等。预计6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;本品稀释时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叶面上,不能泼浇,以免影响药效造成浪费。
本品是草甘膦和草铵膦复配的灭生性除草剂,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,可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。
1.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因此施药时必须定向喷雾,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2.本品对家蚕有毒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桑叶采摘及大风天气禁止施药。3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;清洗废液妥善处理,避免污染水源,河流,池塘等水体。4.未用完的药物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和护目镜等,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器械,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。 6.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症状:对眼睛有刺激性。眼睛溅入∶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-20分钟,如仍感觉不适,应当尽快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。 皮肤接触∶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然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;脱去污染的衣物;如仍感觉不适,应当尽快携带标签到医院就医。 误吸: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如仍感不适需请医生治疗。 误 食∶不要自行引吐,携标签送医诊治。 给医护人员的提示:无特殊解毒药,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应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装卸时,注意轻拿轻放,运输时要防潮防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