咯菌·噻虫胺PD20211588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588
- 农药名称
- 咯菌·噻虫胺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/杀菌剂
- 剂型
- 种子处理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3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33%
- 备注
- 2025年2月25日,增加小麦根腐病、金针虫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咯菌腈3%
噻虫胺3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小麦 | 根腐病 | 200-40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 种子包衣 |
| 小麦 | 金针虫 | 200-40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 种子包衣 |
| 花生 | 根腐病 | 700-80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 种子包衣 |
| 花生 | 蛴螬 | 700-80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 种子包衣 |
1.包衣方法:按照播种量,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,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,将种子倒入,充分搅拌均匀,晾干后即可播种。2.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。3.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。
咯菌腈为触杀性杀菌剂,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土壤传染的真菌病害。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,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,并传到到植株各部位。二者复配用于防治花生根腐病、蛴螬及小麦金针虫和根腐病。
1.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。2.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3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;播种后应立即覆土。4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5.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
1.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必要时请医生诊治。3.眼睛溅入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4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,注意保暖和休息。5.误服:勿引吐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。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混合储运,运输时要防潮防晒。4.装卸时,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