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维·虱螨脲PD20211584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584
- 农药名称
- 甲维·虱螨脲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9.7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东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9.7%
- 备注
-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%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氨基阿维菌素1.7%
虱螨脲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甘蓝 | 甜菜夜蛾 | 9-15毫升/亩 | 喷雾 |
1. 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。2. 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4. 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本品为虱螨脲与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复配制剂,作用方式为胃毒和触杀作用,对作物安全,能有效防治甘蓝甜菜夜蛾。
1.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,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和产品标签使用本品。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护目镜、手套和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不可吃东西,饮水等,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.本品对家蚕、水生生物有毒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4. 避免与非靶标生物接触,做好安全工作。禁止在捕食性天敌和寄生性天敌放飞区域施用本产品。5.用过的废弃物应妥善保存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.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 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。对眼睛有一定刺激性性,若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,请医生诊治。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肠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,注意包装不能倾倒、压破、防高温雨淋。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