茚虫威PD20211575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575
- 农药名称
- 茚虫威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15%
- 备注
- 2023年2月15日,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。 2024年5月21日,增加水稻稻纵卷叶螟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茚虫威1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16-20毫升/亩 | 喷雾 |
| 甘蓝 | 小菜蛾 | 14-18毫升/亩 | 喷雾 |
1.于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,兑水量30—60公斤/亩。对作物叶片正反两面喷雾,水量充足,确保全株覆盖。2.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;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8天,每季最多施药1次。
本品是噁二嗪类杀虫剂,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导致害虫中毒,随即麻痹直至僵死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活性,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和水稻稻纵卷叶螟。
1.该产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。穿戴长衣、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、护目镜等防护措施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2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。3.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4.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。5.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6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7.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8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皮肤接触:皮肤接触药液后,请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。误服:饮水1—2杯后,立即携标签请医生治疗。误吸:移至空气流通处,并请医生治疗。误入眼睛: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,并请医生治疗。遇以上情况均需同时持此标签立即请医生治疗。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等同储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