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参提取物PD20211564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564
- 农药名称
- 苦参提取物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可溶液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0.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六夫丁作物保护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0.5%
- 备注
- 2024年4月28日,增加豇豆蓟马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苦参碱0.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甘蓝 | 菜青虫 | 60-90毫升/亩 | 喷雾 |
| 豇豆 | 蓟马 | 90-120毫升/亩 | 喷雾 |
1.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卵孵高峰期至1—2龄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。2.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连续喷雾施药2次,间隔5天。每亩用水量60公斤,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。在推广使用前,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。3.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天气条件下施药,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。4.如果使用过化学农药,5天后再使用本品。
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虫体一旦接触本品,即可麻痹中枢神经,继而使虫体蛋白质凝固,堵塞气孔,导致害虫窒息而死。
1.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农药混用,如石硫合剂、波尔多液等。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(周围)开花作物花期、家蚕和桑园附近禁用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。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。3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长袖上衣、长裤、靴子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4.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5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
中毒症状:表现为四肢无力、痉挛、抽搐、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 中毒急救:误吸: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误触:用肥皂水清洗沾染的皮肤;误入眼睛: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及时送医院治疗;误服:催吐,并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。
1.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储存和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。2.本品应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3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