螺虫·呋虫胺PD20211502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502
- 农药名称
- 螺虫·呋虫胺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4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万豪农化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14%
- 备注
- 2023年11月23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万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。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慧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呋虫胺10.5%
螺虫乙酯3.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茶树 | 茶小绿叶蝉 | 60-80毫升/亩 | 喷雾 |
1、于低龄若虫始盛期,喷雾施药。 2、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3、每季作物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7天。
螺虫乙酯是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的杀虫(螨)剂,持效期较长。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、阻断能量代谢。其内吸性较强,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。呋虫胺是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,是通过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和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的杀虫剂,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广泛分布于植物体内。两者混配对茶小绿叶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2、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、长裤,佩戴口罩、护目镜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,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鸟类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鸟类保护区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。4、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赤眼蜂、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6、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。
1、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 2、若溅到皮肤上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如皮肤疼痛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,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。 3、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,若不慎溅入眼中,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并请医生诊治。 4、若误服,可洗胃但不可催吐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,可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