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螺胺乙醇胺盐PD20211501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501
- 农药名称
- 杀螺胺乙醇胺盐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8.8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58.8%
- 备注
- 杀螺胺乙醇胺盐70%。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杀螺胺58.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福寿螺 | 40-50克/亩 | 喷雾 |
1.水稻移栽后,水稻福寿螺发生期喷雾处理,喷雾时要均匀周到,每季施药1次。2.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.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是一种杀软体动物制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对成螺、幼螺、螺卵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本品通过阻止害螺对氧的摄入而降低呼吸作用最终致其死亡。
1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的产生。2.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减少药效。3.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4.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对鱼类等水生动物有毒,使用时要多加注意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6.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、口罩等防护用品,使用后肥皂洗净手和脸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1.使用中或使用后,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若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2.若皮肤沾染,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干净。 3.若不慎吸入,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。 4.如误服中毒,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。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包装件应放在通风、干燥的仓库中。贮运时,应防潮、防日晒、保持干燥,不得重压与碰撞,不得与种子、饲料、食物、粮食、饮料混放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从口鼻吸入。
杀螺胺乙醇胺盐7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