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螺虫酯PD20211498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498
- 农药名称
- 阿维·螺虫酯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(原药高毒)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8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燕化永乐(乐亭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18%
- 备注
- 2024年3月20日,增加柚子树介壳虫。
(原药高毒)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阿维菌素3%
螺虫乙酯1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柚子树 | 介壳虫 | 51.4-72毫克/千克 | 喷雾 |
| 梨树 | 梨木虱 | 2500-5000倍液 | 喷雾 |
1.梨树梨木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,按照推荐剂量对梨树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一次。于柚子树介壳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,用药量要足,均匀喷雾叶片正反面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3.该产品在梨树上安全间隔期21天,在柚子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4.在推广使用前,应先在柚子树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。
本品由阿维菌素和螺虫乙酯复配而成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两者复配有较好的增效作用,速效性好,持效期长,对梨树梨木虱、柚子树介壳虫有效。
1.施用时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,穿(戴)长衣、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、鞋子等。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2.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4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上下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误服: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在正常贮存条件下,将本品密封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避光、通风好之处,远离食品、饲料及火源,加锁放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