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氨·三十烷PD20211473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473
- 农药名称
- 苄氨·三十烷
- 农药类别
- 植物生长调节剂
- 剂型
- 可溶液剂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渭南东旺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2%
- 备注
- 2022年09月03日,变更原持有人四川百事东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苄氨基嘌呤1.9%
三十烷醇0.1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小麦 | 调节生长 | 2000-4000倍 | 喷雾 |
1.在小麦抽穗前期、扬花盛期各施药1次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、施药后如遇下雨, 雨后一定补喷。3、本品勿超浓度、超次数使用。
本品为苄氨基嘌呤和三十烷醇的混配制剂,具有多种生理功能,可影响植物的生长、分化和发育。对小麦的生长能够起到较好的调节作用。
1、勿与碱性农药混用。2、施药期间不可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。3、禁止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4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6、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。7.该产品为易燃液体,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
避免接触到眼睛或皮肤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吸入或误食时,如有不适症状,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品应储存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装卸、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不得倒置。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