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氨·赤霉酸PD20211461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461
- 农药名称
- 苄氨·赤霉酸
- 农药类别
- 植物生长调节剂
- 剂型
- 可溶液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.6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南一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3.6%
- 备注
- 2023年9月11日,变更原持有人许昌市建安区昌盛日化实业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苄氨基嘌呤1.8%
赤霉酸A4+A71.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苹果树 | 调节生长 | 600-1200倍液 | 喷雾 |
1、 在苹果树盛花期以及谢花后幼果期各喷雾一次。全株均匀喷雾; 2、以喷湿不滴水为度,力求均匀周到,勿重复喷施; 3、一般在早晨或傍晚施药,避免在高温烈日下使用。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是由赤霉酸和苄氨基嘌呤复配而成,可促进作物花芽分化,催花促花,花茎伸长,促进幼果细胞分裂,细胞膨大,促进单性结实和果实生长,而达到提高座果率,保花保果的效果;本品还可激活细胞活力、增大叶片、促进作物生长、缓解逆境障碍等。
1、本品系接触型植物生长调节剂,用水量需足以喷湿全株叶片,花瓣及幼果。喷出液需成细雾状,水质以微酸性为宜。2、切勿与铜制剂、碱性肥药混用。3、用清洁的水配制药液,随配随用切勿久置。4、喷药的果树应加强肥水管理。5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6、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,穿戴长衣、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眼镜、手套等防护措施。 7、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8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症状: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。 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;2、眼睛接触: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3、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4、如误服,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阴凉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本品应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;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