胺鲜酯·苄氨基嘌呤PD20211459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459
- 农药名称
- 胺鲜酯·苄氨基嘌呤
- 农药类别
- 植物生长调节剂
- 剂型
- 水分散粒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10%
- 备注
- 胺鲜酯柠檬酸盐15.1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苄氨基嘌呤2%
胺鲜酯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大白菜 | 调节生长 | 1600-2400倍液 | 喷雾 |
1.本品适宜施药时期为大白菜团棵期施药1次,间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共施药2次,注意喷雾均匀、周到,以确保药效。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本品在大白菜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本产品为胺鲜酯与苄氨基嘌呤二元复配制剂。在推荐剂量下使用时对大白菜具有较好的调节效果。
1、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 2、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桑叶饲喂家蚕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、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。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、鞋等安全防护措施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。 4、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胺鲜酯柠檬酸盐15.1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