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甲霜灵PD20211440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440
- 农药名称
- 精甲霜灵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种子处理乳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50克/升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350克/升
- 备注
- 精甲霜灵32.6%。2023年11月6日,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精甲霜灵350克/升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烂秧病 | 15-25毫升/100千克种子 | 拌种 |
1. 在水稻播种前按照推荐剂量拌种处理。 2.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精甲霜灵能透过种皮,随着种子的萌发和生长,可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。用于种子处理,可防治由低等真菌引起的多种种传和土传病害。对于水稻烂秧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.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 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3.本品对鱼、溞、藻有毒,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 4.对眼睛有强度刺激性,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、鞋等安全防护措施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。 5.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和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