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甲霜灵PD20211436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436
- 农药名称
- 精甲霜灵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种子处理乳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50克/升
- 登记证持有人
- 黑龙江欣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350克/升
- 备注
- 精甲霜灵32%。2022年10月24日,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晨环生物制剂有限责任公司。2024年12月16日,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联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精甲霜灵350克/升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大豆 | 根腐病 | 60-8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 拌种 |
| 水稻 | 烂秧病 | 20-25毫升/100千克种子 | 拌种 |
1、按推荐用药量,用水稀释至1-2 升,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,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,晾干后即可。2、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。3、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。
本品为苯基酰胺类内吸性杀菌剂,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。作用机理是干扰rRNA合成,进而抑制菌体蛋白质的生物合成。本品能透过种皮,随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,内吸传导到植株各部位,对防治水稻烂秧病、大豆根腐病有较好防效。外观为红色透明液体,无刺激性气味。
1、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,操作人员应戴防渗透手套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等。2、 施药时应穿靴子、长衣、长裤,戴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切勿在施药时抽烟或饮食等,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。3、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,勿与食物、饲料放在一处。不得饲喂禽畜,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。4、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污染水源。5、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播种后应立即覆土,并清理裸露在土壤表面的种子,严禁畜禽进入。6、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、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。 中毒急救: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眼睛溅入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。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冲分漱口。并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解毒剂: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、鼻吸入,避免让儿童接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