咪鲜·乙蒜素PD20211393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393
- 农药名称
- 咪鲜·乙蒜素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溶液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南省焦作华生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4
- 批准日期
- 3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咪鲜胺5%
乙蒜素3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稻瘟病 | 25-30毫升/亩 | 喷雾 |
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,每7-10天施药1次,连续施药2-3次,兑水均匀喷雾使用。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施药3次。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是由咪唑类与有机硫类混配的杀菌剂, 具有内吸和传导作用。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杀灭病害,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2、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。 3、施药时穿长袖工作服,不可吸烟、饮水、进食;施药后洗净手、脸及其他裸露部位,洗净工作服。 4、本品对鱼、家蚕毒性较高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;蚕室及桑园附近区域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症状: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能通过食道、皮肤等引起中毒,急性中毒损害中枢神经系统,引起呼吸循环衰竭,出现意识障碍和休克。应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。 急救措施:1.误吸∶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如症状持续,向医生咨询。2. 不慎接触皮肤:应用硫代硫酸钠液敷,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眼睛溅入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5-20分钟,戴隐形眼镜者,清水冲洗5分钟后取下隐形眼镜,然后继续冲洗,再前往医院就诊。4.误服: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早期应灌服硫代硫酸钠溶液和活性炭,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。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;远离火源或热源;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;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;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,避免雨淋;搬运时轻搬轻放,不可倒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