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啶胺PD20110763
- 登记证号
- PD20110763
- 农药名称
- 氟啶胺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原药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97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23
- 批准日期
- 97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氟啶胺97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本品为黄色结晶粉末,熔点为(115-117)℃,对热、酸、碱稳定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1.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,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。工作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工作后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2.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,注意防火,防止泄露,防尘。 3.大量泄露时,应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。并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,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。 4.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5.万一着火,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,用雾状水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灭火。灭火人员必须穿防护服,佩戴防护面具。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疼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。 不慎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;如接触眼睛,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不慎吸入,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。 本品无专用解毒药。若误服、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 2. 贮运时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混放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3.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、不倒塌、不损坏、防高温曝晒、防雨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