鱼藤酮PD20110891
- 登记证号
- PD20110891
- 农药名称
- 鱼藤酮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.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16
- 批准日期
- 2.5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鱼藤酮2.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甘蓝 | 蚜虫 | 100-150毫升/亩 | 喷雾 |
在蚜虫低龄幼虫期或种群数量上升期施药;视害虫发生情况,隔15-20天施药一次;与其他类型的药剂交替使用,延缓抗性产生;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5天。
本品为植物性杀虫剂,有选择性,无内吸性,见光易分解,在空气中易氧化,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本品进入虫体后即妨碍呼吸,抑制各胺酸的氧化,而使害虫死亡。该药剂能有效地防治甘蓝上的蚜虫。
1、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2、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、本品遇光、空气、水和碱性物质会加速氧化,失去药效,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,密闭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 4、对家畜、鱼和家蚕高毒,施药时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蚕室和桑园附近施药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要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附近水池、桑树上。
中毒急救措施: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皮肤污染,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皮肤,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水至少15分钟,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误服,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,不能催吐。
1、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,严防潮湿和日晒。 2、远离儿童、牲畜,并加锁储存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。 3、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 4、在运输中应轻拿轻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