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菌胺醋酸盐PD20110888
- 登记证号
- PD20110888
- 农药名称
- 辛菌胺醋酸盐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水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.8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北神华药业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16
- 批准日期
- 1.8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辛菌胺醋酸盐1.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苹果树 | 腐烂病 | 18-36倍液 | 喷雾 |
1、本品在病发前或病发初期,对水均匀喷雾,才能保护较好的效果。 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3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
本品是内吸性杀菌剂,通过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、凝固蛋白、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(病毒)。具有一定的内吸和渗透作用,对防治苹果树腐烂病有较好的效果。
1、本品不宜与其它药剂混用。 2、因气温低,药液出现结晶沉淀时,应用温水将药液温至30℃左右,将其中结晶全部溶化后再进行稀释使用。 3、应避免孕妇直接接触。 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4、关于农药废旧容器:玻璃的要打碎深埋;塑料的要穿透,在焚烧炉中焚烧,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、池塘、河流。 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如误服,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