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三环唑PD20110879
- 登记证号
- PD20110879
- 农药名称
- 甲硫·三环唑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16
- 批准日期
- 7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三环唑35%
甲基硫菌灵3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稻瘟病 | 30-40克/亩 | 喷雾 |
1、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。2、喷雾处理,发病初期用药,每隔7-10天用药一次。连续施药2次。每季作物使用本品杀菌剂最多2次,安全间隔期为30天。
本品为复配型杀菌剂,持效期较长。兼具渗透性和内吸性,耐雨水冲刷,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。
1、避免暴露,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或使用保护措施。2、工作后用大量的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手及暴露部位。3、避免吸入有害气体,雾液或粉尘。4、操作时应远离儿童和家畜。5、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6、药剂应现混现兑,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。7、毁掉空包装袋,并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置所有的废物。8、使用过药械需清洗三遍,在洗涤药械或处置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源。9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1、不慎药液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。2、不慎药液接触眼睛,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并请医生诊治。3、不慎误服,不能催吐,立即请医生诊治,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
1、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。2、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3、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