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嘧磺隆PD20110871
- 登记证号
- PD20110871
- 农药名称
- 甲嘧磺隆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水分散粒剂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7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16
- 批准日期
- 75%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嘧磺隆7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防火隔离带 | 一年生杂草 | 45-60克/亩 | 喷雾 |
1、春季杂草萌芽初期,每亩加40-60公斤水搅匀后定向低位喷雾1次。 2、对其它作物有害,禁用,套种其它作物的也禁用。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,避免雾滴漂移,危害周围作物。
本品为内吸性磺酰脲类除草剂,能抑制植物和根部生长端的细胞分裂,从而阻止植物生长,植物外表呈现显著的红紫色、失绿、坏死、叶脉失色和端芽死亡。可防除绝大多数一年生杂草。持效期长。
1、该产品不得用于农田除草。 2、该药对门氏黄松、美国黄松等有药害,不能使用。 3、禁止用于湖泊、溪流和池塘。 4、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,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禁止倒入田间或河流、池塘等水域。 5、配制和去办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。 6、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不能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工作结束后,应用肥皂、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 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8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9、使用时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。
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作用。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误食立即催吐、洗胃。如发现中毒现象,应携带标签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。
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确保不泄漏、不损坏、不倒塌,运输中防曝晒、雨淋、防高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