啶虫脒PD20110863
- 登记证号
- PD20110863
- 农药名称
- 啶虫脒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微乳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10
- 批准日期
- 5%
- 备注
- 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啶虫脒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柑橘树 | 蚜虫 | 4000-5000倍液 | 喷雾 |
1.本品应于蚜虫卵孵盛期至害虫发生初盛期施药,均匀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本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杂环类杀虫剂,其作用机理是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,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,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。
1.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施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2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材具,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3.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。 4.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强酸、强碱农药等混用。 5.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,戴好口罩、胶皮手套、护目镜等,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、进食。施药后要及时洗手、洗脸。 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.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如药液不慎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不慎吸入,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