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杀虫单PD20110856
- 登记证号
- PD20110856
- 农药名称
- 阿维·杀虫单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微乳剂
- 毒性
- 低毒(原药高毒)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10
- 批准日期
- 20%
- 备注
- 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。
(原药高毒)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阿维菌素0.2%
杀虫单19.8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菜豆 | 美洲斑潜蝇 | 50-70克/亩 | 喷雾 |
1.于初见虫或在3龄虫前使用效果佳,注意均匀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本品对棉花、烟草、十字花科蔬菜、大豆、四季豆、马铃薯等作物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4.在菜豆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杀虫单复配而成,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,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,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。杀虫单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,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素或二氢沙蚕毒素,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。对菜豆斑潜蝇有较好的防效。
1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.不能与强酸、强碱物质混用。 4.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,避免皮肤直接触及农药,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、进食。施药后要及时洗手、洗脸。 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.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中毒症状: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 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。药液不慎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严重时送医院治疗。误服,应立即送医院根据中毒原因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