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60142
- 登记证号
- PD20060142
- 农药名称
- 草甘膦异丙胺盐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水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1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7
- 批准日期
- 41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草甘膦41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苹果园 |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| 183-366毫升/亩 | 定向茎叶喷雾 |
用于防治苹果园中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,使用方法定向茎叶喷雾。 在杂草生长旺期,用水将本品稀释后定向均匀喷于杂草叶面上,施药时在喷雾头上加防护罩。
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,通过植物的绿色部分吸收,将杂草连根杀死。
1.本品为内吸传导灭生性除草剂,施药时应防止药物液滴飘移到附近作物上,以免造成药害。 2.药液应用清水配制,用浊水时会降低药效。 3.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 4.本品只靠杂草叶部吸收,兑水量不能太多,以免药液滴落,药效降低。 5.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,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,在其他作物上使用产生药害。 6.本剂没有土壤残效作用,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。 7.喷药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8.禁止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 9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草甘膦属低毒除草剂。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送医院诊治;如有误服,应立即催吐就医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水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