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片WP20210147
- 登记证号
- WP20210147
- 农药名称
- 电热蚊香片
- 农药类别
- 卫生杀虫剂
- 剂型
- 电热蚊香片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0毫克/片
- 登记证持有人
- 福建省欧赛加日用品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10毫克/片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氯氟醚菊酯5毫克/片
炔丙菊酯5毫克/片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室内 | 蚊 | / | 电热加温 |
将药片置于电热蚊香器的金属板上,然后接通电源,电热蚊香器即发热,药片开始挥发效力;使用过程中药片色泽将由深及浅,逐渐趋白;正常使用8小时后,应更换药片,为确保本品药效的正常发挥,请与飞箭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。
本品以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能保持8小时的有效驱蚊。
1.将药片平实一面贴紧金属板,置于上风处;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,并注意通风; 2.更新药片时,应先切断电源; 3.药片色泽不褪或减褪少许,应检查电热蚊香器; 4.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,用后请洗手,远离儿童; 5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1.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、恶心等症状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立即就医。 2.误食、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,对症治疗。
1.本品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;远离火源或热源; 2.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,不得倒置; 3.不能与食物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