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物油PD20211334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334
- 农药名称
- 矿物油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微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99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康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99%
- 备注
- 2021年12月20日,登记证持有人变更,原持有人为江苏康鹏农化有限公司。
微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矿物油99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柑橘树 | 红蜘蛛 | 100-300倍液 | 喷雾 |
1、本品应于虫害发生初期使用,喷雾均匀。 2、本品对某些桃树品种极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 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具有触杀、渗透作用,能够快速穿透害虫体表的蜡质层,破坏害虫的中枢神经系统,杀死害虫。对柑橘的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效。
1、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,使用时应现配现用,充分搅拌后喷施。药液应均匀喷施于叶面、叶背和果实表面,树冠应彻底喷湿,以保证药膜全面覆盖,并封闭虫体。2、日温度高于35℃时,请在早晚施药,并采用较高稀释倍数。避免在嫩稍期、花期和幼果生理落果前使用。3、施药时穿好防护服、带口罩、手套,护目镜、避免药剂接触身体裸露部位。4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。5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6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7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 8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亦不可随意丢弃。
1. 中毒症状:对眼睛有刺激性,应做好安全防护。 2. 误服中毒: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 3. 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。 4. 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加锁保存,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