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维·虱螨脲PD20211321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321
- 农药名称
- 甲维·虱螨脲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.9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河北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2.9%
- 备注
-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%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甲氨基阿维菌素0.9%
虱螨脲2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甘蓝 | 甜菜夜蛾 | 10-20毫升/亩 | 喷雾 |
1、在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,施药时雾滴要细,喷雾要均匀。 2、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使用2次,施药间隔7-10天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,请勿施药。
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虱螨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双重作用。通过影响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达到杀虫作用,同时还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,影响害虫进食,最终死亡。
1、本品不可与强氧化剂或碱性类农药混合使用。 2、本品对家蚕、蜜蜂、鱼类、大型溞、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;产品使用前应及时清除田内存在的蜜源植物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赤眼蜂、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3、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4、配药和喷药时穿戴长衣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、鞋等。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操作,避免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药滴,勿在施药现场抽烟和饮食。 施药后应立即清洗,并更换工作服。 5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。
1.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,如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3.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 4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进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5.误服: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