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虱螨脲PD20211316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316
- 农药名称
- 阿维·虱螨脲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中等毒(原药高毒)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20%
中等毒(原药高毒)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阿维菌素5%
虱螨脲1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柑橘树 | 锈壁虱 | 12000-14000倍液 | 喷雾 |
1. 在柑橘树锈壁虱盛发初期进行叶面喷雾处理,按照推荐用药量施药,喷雾均匀周到;下雨、大风天请勿施药。每季最多使用2次,施药间隔期10天,安全间隔期为28天。
阿维菌素通过刺激抑制性神经递质γ-氨基丁酸的释放来起作用,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。虱螨脲为几丁质合成抑制剂,阻止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起到杀虫作用,对害虫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,具有较好的杀卵作用。两者复配可用于防治柑橘树锈壁虱。
1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戴帽子、口罩、长衣、长裤、手套、鞋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 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3.本品对蜜蜂有风险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蜜蜂的影响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。对家蚕有毒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天敌放飞区禁用。 4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 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 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 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 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避免与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接触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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