虫螨·噻虫胺PD20211309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309
- 农药名称
- 虫螨·噻虫胺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8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28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虫螨腈8%
噻虫胺2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韭菜 | 韭蛆 | 80-100毫升 | 灌根 |
1、在发现韭菜叶尖发黄、植株零星倒伏时,或者在卵孵盛期或幼虫发育初期使用;用卸去喷片的手动喷雾器将药液顺垄喷淋韭菜根部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,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充分发挥。3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14天。
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,在植物叶面渗透性较强;噻虫胺一种高效安全、高选择性的新烟碱类杀虫剂。二者结合具有触杀、胃杀和内吸活性强的作用特点,正常使用条件下对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、本品对眼睛有一定的刺激性,施药时要做好防护措施,戴口罩、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,并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3、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本品不可与呈强酸、强碱性物质混用。6、避免哺乳期妇女及孕妇接触。
轻度中毒会出现头痛、呕吐、出汗等症状;过量误服,可导致腹泻发生或重者抽搐。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;如溅及眼睛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;严重者送医就诊;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请医生诊治;如误服,不得催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,本品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防止受潮,隔热防晒,避免高温避免阳光直接照射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