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虫脲PD20211296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296
- 农药名称
- 除虫脲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可湿性粉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25%
- 备注
- 2023年2月15日,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除虫脲2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柑橘树 | 潜叶蛾 | 2000-4000倍液 | 喷雾 |
1.在柑橘树新梢抽法期、潜叶蛾低龄幼虫发生期开始施药,采用喷雾法均匀喷雾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,请勿施药。 3.本品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35天,每季使用2次。
本品是一种兼具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,同时具杀卵作用。能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的合成,使幼虫在蜕皮时不能形成新表皮,虫体成畸形而死亡。在有效用量下对植物无药害,对有益生物无不良影响。
1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,施药后及时洗手、洗脸。 3、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 4、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对眼睛有刺激性,眼睛溅药: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 皮肤沾药:用肥皂水彻底清洗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 误服:立即携本标签就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