噻虫·高氯氟PD20211295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295
- 农药名称
- 噻虫·高氯氟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1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10%
- 备注
- 2023年10月27日,增加观赏菊花(保护地)蚜虫。2024年7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噻虫嗪6%
高效氯氟氰菊酯4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小麦 | 蚜虫 | 9-15毫升/亩 | 喷雾 |
| 观赏菊花(保护地) | 蚜虫 | 15-25毫升/亩 | 喷雾 |
1.于蚜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,注意喷雾均匀、周到,以确保防效。兑水量小麦30—60公斤/亩,兑水量观赏菊花(保护地)30—50公斤/亩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本品为亚甲基硝基胺类和拟除虫菊酯类混配而成的杀虫剂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,抑制并扰乱昆虫神经的正常生理,使之由兴奋、痉挛到麻痹而死亡。用于防治小麦蚜虫和观赏菊花(保护地)蚜虫。
1.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、皮肤。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戴长衣、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等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2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。3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。4.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。5.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6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7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9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或交替使用。
1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,如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2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3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要进行人工呼吸,注意保暖和休息,请医生诊治。4.误服: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,不要自行引吐,不可饮水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