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嘧·丙草胺PD20242966
- 登记证号
- PD20242966
- 农药名称
- 苄嘧·丙草胺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分散油悬浮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吉林省吉林市新民农药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9-28
- 批准日期
- 40%
- 备注
- 质量浓度423克/升(苄嘧磺隆42克/升,丙草胺381克/升)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苄嘧磺隆4%
丙草胺36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田(直播) | 一年生杂草 | 70-8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1.应于直播水稻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,用水量30—45公斤/亩,施药时田间保持湿润不积水,田沟内要有浅水,施药后3日内保持田间湿润状态,之后恢复正常管理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4.注意保证耕作质量与栽培管理,避免用药期间田间积水、种子裸露等造成药害。
本品是选择性芽前处理剂,杂草可通过植物下胚轴,中胚轴和胚芽吸收,直接干扰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,并对光合及呼吸作用有间接影响。受害杂草幼苗扭曲,初生叶难伸出,叶色变深绿,生长停止,直至死亡。可用于防除直播水稻田一年生杂草。
1.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与眼睛接触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。2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3.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;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。4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
皮肤接触: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。冲洗时勿遗漏头发、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。忌用热水,不强调用中和剂。条件允许时,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,再进行冲洗。眼睛将入:眼睛受污染时,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。吸入: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,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误服:应立即用清水漱口,根据农药毒性、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,应对症治疗。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质量浓度423克/升(苄嘧磺隆42克/升,丙草胺381克/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