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·啶虫脒PD20211287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287
- 农药名称
- 杀虫·啶虫脒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可溶粉剂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39.4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广西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39.4%
- 备注
- 杀虫环草酸50%。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啶虫脒6%
杀虫环33.4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芥蓝(保护地) | 黄条跳甲 | 14-18克/亩 | 喷雾 |
1.于黄条跳甲成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,注意喷雾均匀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在芥蓝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为5天。
本品是吡啶类、沙蚕毒素类混配制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及较强的渗透作用,杀虫较迅速,且能杀卵。本品对芥蓝黄条跳甲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1、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、施药时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;鸟类保护区禁用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赤眼蜂、瓢虫(或其他代表性天敌)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鱼或虾蟹套餐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过的施药器械,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。5、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口罩和手套,穿长衣、长裤;施药中禁止饮食、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6、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孕妇、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。
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、皮肤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在装卸、运输时应轻拿轻放。
杀虫环草酸盐5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