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WP20140213
- 登记证号
- WP20140213
- 农药名称
- 杀虫气雾剂
- 农药类别
- 卫生杀虫剂
- 剂型
- 气雾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0.36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神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9-29
- 批准日期
- 0.36%
- 备注
- 2023年3月28日,变更原持有人武汉市拜乐卫生科技有限公司。 2024年11月12日,增加室内蝇、蜚蠊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氯菊酯0.16%
胺菊酯0.2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室内 | 蚊 | / | 喷雾 |
| 室内 | 蜚蠊 | / | 喷雾 |
| 室内 | 蝇 | / | 喷雾 |
使用时罐体直立,喷嘴向上,将药液均匀喷洒在室内空间或蚊、蝇、蜚蠊栖息地,施药后人畜应立即离开,房门关闭20分钟后打开,充分通风后方可进入室内。
本产品采用胺菊酯、氯菊酯辅以助剂加工而成,用于防治室内蚊、蝇、蜚蠊。
1.请按指示使用,仅限室内使用;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位置。2.使用后注意通风,勿倒置使用,用后洗手,勿对人体和食物喷雾。3.本品对鱼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蚕室及附近禁用。4.本品属压力包装容器,切勿毁坏和焚烧,勿近火喷洒,勿将空容器投入火中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,过敏者禁用。
药液沾染皮肤可用肥皂及清水洗净。若不慎吸入,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若不慎误服,用大量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救治,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储存于干燥、阴凉通风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运输装卸时要小心轻放,严禁猛烈撞击,且不可倒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