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菌清PD20096989
- 登记证号
- PD20096989
- 农药名称
- 百菌清
- 农药类别
- 杀菌剂
- 剂型
- 原药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98.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9-30
- 批准日期
- 98.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百菌清98.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本品外观为白色晶状粉末,熔点250-251℃,对紫外光是稳定的,在酸性和微碱性溶液中是稳定的,pH9时慢慢水解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1.废弃包装处理方法,量小时,用腐蚀酸分解或用掩埋法处置。若可能,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用安全掩埋法处置。 2.操作时戴橡胶手套,防尘面罩,并穿作业工作服等,此时不准饮食、吸烟等。工作后洗干净手、脸等。 3.应急处理方法。小量泄漏: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大量泄漏: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 4.遇碱容易分解,不能与碱性物质接触。 5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水源,鱼塘等;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他用。 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1.对皮肤有刺激和致敏作用,可发生皮炎。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性。大量口服刺激胃肠道。 2.不慎接触皮肤,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,若溅入眼睛,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及时就医。 3.吸入,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并及时就医。 4.若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,饮足量温水催吐。 5.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对症治疗。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保持容器密封,远离火种,防止阳光直射,不能与碱性物质同时存放。 2.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 3.远离火源或热源,不能与食品,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4.严禁与碱类、氧化剂混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