矮壮·甲哌鎓PD20097028
- 登记证号
- PD20097028
- 农药名称
- 矮壮·甲哌鎓
- 农药类别
- 植物生长调节剂
- 剂型
- 水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0-9
- 批准日期
- 4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矮壮素43%
甲哌鎓2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棉花 | 调节生长 | 120-180克/公顷 | 喷雾 |
1.一般在棉花初花期施药1次,间隔20天即盛花期可再用药一次。 2.施药时,注意药液浓度不能过高,药液不能过量,且喷雾速度要快、要均匀。 3.在大风天或降雨前后,不宜施药。
本品为内吸性植物生长延缓剂,能抑制细胞伸长,抑制植株体的赤霉素生物合成,其生理功能是控制植株生长,抗倒伏,增强光合作用,提高抗逆性,改善品质,提高产量。用于调节棉花生长。
1. 本品在棉花上最多使用2次。 2.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 3. 配药时,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,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,不得增加用量。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、口罩、操作服、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,勿使药液溅入眼睛、皮肤上,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等。 4. 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、桑园、养蜂场等;工作结束后,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。 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。 6.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1.通过食道引起中毒:严重头晕、乏力、口唇及四肢麻木、瞳孔缩小、流涎、 恶心、呕吐、重者出现抽搐和昏迷等症状。 2.吸入: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 不慎溅入眼睛中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 3.[1]对中毒者可采用一般急救措施和对症治疗;无特效解毒剂。 [2]毒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酌情用阿托品,但应防止过量。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2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