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PD20097060
- 登记证号
- PD20097060
- 农药名称
- 毒死蜱
- 农药类别
- 杀虫剂
- 剂型
- 乳油
- 毒性
- 中等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40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0-9
- 批准日期
- 40%
中等毒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毒死蜱40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 | 稻瘿蚊 | 300-360毫升/亩 | 毒土法 |
1.在稻瘿蚊盛发高峰期,使用本品300-360毫升,拌土30千克均匀撒播,可连续使用2次。 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3.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 安全使用标准:每季作物使用本品不多于3次,安全间隔期为30天。
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且有一定的渗透性,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瘿蚊。
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 2、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混用。 3、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毒土使用到上述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;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。 4、鱼、蚕、蜜蜂对本品比较敏感,不能直接接触,作物开花期慎用。 5、使用时应遵循《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定》,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。 6、避免药液污染水源。 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。 经口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,可按有机磷中毒进行急救 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