丙草胺PD20211220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220
- 农药名称
- 丙草胺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颗粒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5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丙草胺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田(直播)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600-700克/亩 | 撒施 |
1、在直播水稻播种后1-2天,以推荐剂量均匀撒施一次,药后5-7天正常田间管理。2、大风天气、雨天或预计4小时下雨,请勿施药。3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4、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。5、施药时防止撒到邻近作物田,以免产生药害。6、施药时田间勿积水,避免药害。
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能有效地防除水稻田中稗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及鸭舌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。
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。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,科学合理用药。2.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。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、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措施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.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5.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8.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。
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如果发生误服,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急救,并对症治疗。 如溅及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;在请医生治疗。如皮肤接触,尽快脱掉被污染的衣服,用清水及肥皂反复清洗。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适宜储存温度为0℃~35℃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防雨淋。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损坏包装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不得与食物、粮食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