氨氯吡啶酸钾盐PD20211206
- 登记证号
- PD20211206
- 农药名称
- 氨氯吡啶酸钾盐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可溶液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4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6-8-5
- 批准日期
- 24%
- 备注
- 氨氯吡啶酸钾盐27.8%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氨氯吡啶酸24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森林 | 阔叶杂草 | 300-600毫升/亩 | 定向茎叶喷雾 |
1、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,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,应选用高剂量。 2、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氨氯吡啶酸是一种吡啶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,主要作用于核酸代谢,并且使叶绿体结构及其他细胞器发育畸形,干扰蛋白质合成,作用于分生组织活动等,最后导致植物死亡。
1.施药时,喷雾器喷头应戴保护罩,以免药液喷溅到树体上,引发伤害。 2.杨、槐、栾树等阔叶树种对本品敏感,不宜使用;落叶松较敏感,幼树阶段不可使用,其它阶段慎用,应尽量避开根区施药,防止药剂随雨水大量渗入土壤,造成药害。喷药时要避免药液飘移至临近的阔叶作物、蔬菜、果树和林木上。 3.不要施药于作为灌溉水的水渠。操作时避免污染水源,溪流,水渠等。 4.不要施药于那些有可能流入农田水体,以避免引起作物的伤害。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 5.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护目镜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 6.施药后,进食前用清水和肥皂清洗手,脸,身体和衣物。 7.避免药液接触皮肤, 眼睛或衣物,避免吸入雾液。 8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9.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 不可做它用。10.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
1.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如溅入眼睛: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症状持续,就医。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不慎吸入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。 2.若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诊治。 3.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及时就医,对症治疗。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防太阳直射。保持容器密封。 2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,加锁贮存,不能与食品,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