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氯喹啉酸PD20097110
- 登记证号
- PD20097110
- 农药名称
- 二氯喹啉酸
- 农药类别
- 除草剂
- 剂型
- 泡腾粒剂
- 毒性
- 低毒
- 有效成分含量
- 25%
- 登记证持有人
- 辽宁红泽科技有限公司
- 有效期至
- 2029-10-11
- 批准日期
- 25%
- 备注
- 2024年4月28日,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。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二氯喹啉酸25%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| 水稻移栽田 | 稗草 | 50-100克/亩 | 撒施 |
1、本品应于水稻2-3叶期至分蘖初期或稗草2-3叶期施药,施药时水层3-5厘米,施药后保水5-7天。 2、稗草4-7叶期,需兑水喷雾,只要有50%露出水面即可,不必排水。 3、晴天午后高温时用药,效果好。
本产品由二氯喹啉酸原药配制而成。二氯喹啉酸属激素型的喹啉羧酸类除草剂,有效防除1-7叶期稗草、稻稗、芒稗、旱稗等禾本科杂草。
1、施药量视稗草叶龄大小,酌情增加药量。 2、如药粒入水后不能漂浮在水面上扩散,可兑水喷雾。 3、施药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,水层不能超过稻苗心叶。 4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勿污染水源。 5、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好防护服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、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、禁止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。 8、低温贮存,高温潮湿易鼓包,但不影响药效,仍可使用。
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作用。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如大量口服立即催吐、洗胃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